機械設備在遷移前,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、涵洞的上部凈空及道路、橋梁的承載能力。通過橋梁時,應采用低速檔慢行,在橋面上不得轉向或制動。承載能力不夠的橋梁,須事先制定加固措施。
??機械設備須安裝在平整、堅實的場地上,遇松軟的場地須先夯實,并加墊基臺木和木板。在臺架上作業的鉆機,鉆機底盤與臺架須可靠連接。
??機械設備須安裝穩固、周正水平?;剞D鉆機的回轉中心、沖擊(沖抓)鉆機鉆架天車滑輪槽緣的鉛垂線應對準樁孔位置,偏差不得大于設計允許值(10~15mm)。
??須在機械設備的傳動部分(明齒輪、萬向輪、皮帶和加壓輪)的外部安裝牢固的防護欄桿或防護罩,加壓輪用的鋼絲繩須加防護套。
??鋪設在臺架(平臺)上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; 當采用鋼板鋪設時,鋼板板面應有防滑措施。
??塔架的梯子、工作臺及其防護欄桿須安裝牢固、可靠,防護欄桿凈高度應不低于1.2m?;喤c天車輪須使用鑄鋼件,天車輪要有天車擋板。須裝上鋼絲繩提升限位器和防止鋼絲繩跳槽的安全擋板。
??塔架不得安裝在架空輸電線路的下方,塔架豎起(安裝)或放倒(拆卸)時,其外側邊緣與架空輸電線的邊線之間須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離,并符合本規程第2.0.16條和第4.0.17條的規定。
??安裝、拆卸和遷移塔架時,須服從機(班)長或技術人員的統一指揮,嚴禁作業人員上下拋擲工具和物件,嚴禁塔上塔下同時作業,嚴禁在塔上或高處位置存放拆裝工具和物件。在整體豎起或放倒塔架時,施工人員應離開塔架倒俯范圍。
??設備在現場內遷移時,作業人員應先檢查并清除途中的障礙物,須設專人照看電纜,防止軋損。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帶。
??采用軌道、滾筒方式移動平臺時,作業人員應先檢查軌道、滑輪、滾筒、鋼絲繩、支腿油缸等安全情況,移動時應力求平穩、勻速,防止傾倒。
??車裝鉆機移位時,要放倒桅桿、拆除電纜、膠管、鉆車到位后,立即用三角木楔緊車輪,并保證支腿坐落在基臺木上。
??用汽車裝運機械設備時,要將物件放穩綁牢,裝卸應由有經驗的人指揮。禁止超荷裝載。人力裝卸車時所用跳板須有足夠的強度,并設有防滑隔擋,架放坡度不得大于20℃,落地一端要有防滑動措施。
??沖擊鉆、沖抓錐的三角架或人字架的安裝高度不得低于7.5m,兩腿間角度不小于75℃,底腿要固定,裝好平拉手,安全系數不小于5,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小于6。